国泰君安: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来源:证券之星    2023-05-08 18:09:50

证券代码:601211        证券简称:国泰君安            公告编号:2023-035


【资料图】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5月29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

  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 年 5 月 29 日   14 点 00 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南京西路 768 号 405 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3 年 5 月 29 日

                   至 2023 年 5 月 29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

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

  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 规

  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A 股股东     H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方案的议案

     案

     议案

     的议案(逐项表决)

     业预计发生的关联交易

     企业预计发生的关联交易

     相关企业预计发生的关联交易

     份一般性授权的议案

累积投票议案

   上述议案已分别经公司 2023 年 3 月 29 日召开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

议、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和 2023 年 4 月 28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九

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会议决议公告已分别于 2023 年 3 月 29 日和 2023 年 4 月

(http://www.hkexnews.hk),并于次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

券时报》、

    《证券日报》公开披露。本次年度股东大会的会议资料已在上交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香港联交所披露易网站(http://www.hkexnews.hk)

及公司网站(http://www.gtja.com)公开披露。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股东大会在表决

议案 6.01 时,上海国际集团有限公司及其相关企业应回避表决;股东大会在表

决议案 6.02 时,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及其相关企业应回避表决;股东大会

在表决议案 6.03 时,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相关企业应回避表决;

股东大会在表决议案 6.04 时,公司关联自然人应回避表决。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

     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

     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

     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

     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

     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

     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

     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

     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

     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

     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 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

  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

  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股       601211   国泰君安       2023/5/22

      H 股股东登记及出席股东大会的须知请参阅公司在香港联交所披露易网站

(http://www.hkexnews.hk)发布的年度股东大会通告及其他相关文件。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参加现场会议 A 股股东登记方式:

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

委托书(附件 1)。

席现场会议的,应持非自然人股东股票账户卡、法定代表人或者执行事务合伙人

的有效身份证件、非自然人股东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委托代理人出

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有效身份证件、非自然人股东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

托书(附件 1)。

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本人有效

身份证件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投资者为非自然人的,还应持非自

然人股东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参会人员有效身份证件、非自然人股

东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附件 1)。

  上述出席现场会议的投资者,在会议召开当日办理现场登记时,除现场出示

上述登记材料原件外,还需另行提供复印件一份,个人股东登记材料复印件需股

东本人签字,非自然人股东登记材料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二)参加现场会议 H 股股东登记方式:

  详情请参见公司于香港联交所披露易网站(http://www.hkexnews.hk)及公

司网站(http://www.gtja.com)上向 H 股股东另行发出的年度股东大会通告及

其他相关文件。

(三)参加现场会议登记时间:2023 年 5 月 29 日 13:00-14:00

(四)参加现场会议登记地点:上海市南京西路 768 号 405 室

六、   其他事项

  (一)本次年度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者代理人的交通、

食宿等自理。

  (二)本次年度股东大会公司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21-38676798;传真:021-38670798

  电子邮件:dshbgs@gtjas.com

  特此公告。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附件 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 2023 年 5 月 29 日

召开的贵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务所的议案

             度报告的议案

             关联交易的议案(逐项表

             决)

       其相关企业预计发生的关联

       交易

       及其相关企业预计发生的关

       联交易

       管理人员相关企业预计发生

       的关联交易

       联交易

       告

       股、H 股股份一般性授权的

       议案

序号     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投票数

       项表决)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

“√”,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

意愿进行表决。涉及到累积投票的,请参照附件 2 中的投票方式说明在委托书

的“投票数”中填写具体数字。

  附件 2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

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当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

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 100

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 10 名,董事候选人有 12 名,则该股东对于董

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 1000 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当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

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

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

选董事 5 名,董事候选人有 6 名;应选独立董事 2 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 3

名;应选监事 2 名,监事候选人有 3 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累积投票议案

    …… ……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 100 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

他(她)在议案 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 500 票的表决权,在议案

监事的议案”有 200 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 500 票为限,对议案 4.00 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

可以把 500 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

人。

   如表所示:

                               投票票数

序号       议案名称

                     方式一    方式二    方式三    方式…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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